曾效力于江苏舜天(即江苏队)的前国脚周云,因与俱乐部之间的薪资纠纷诉诸法律,近日二审判决结果出炉。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后,判决江苏队需支付周云欠付的工资,但驳回了其关于155万元奖金的全部诉求。这一结果不仅关乎周云个人的权益,也为中国足球职业联赛中常见的薪酬争议提供了新的司法参考。

工资纠纷终落定,法律支持劳动者基本权益
周云与江苏队的合同纠纷始于2021年俱乐部解散前后。作为多年效力于球队的老将,周云声称俱乐部在运营末期存在工资拖欠行为,并于2022年提起劳动仲裁。在一审判决部分支持其工资请求后,双方均提出上诉。本案二审中,法院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及相关证据,认定江苏队确实存在未足额支付工资的事实,最终维持并明确了俱乐部应补付相应工资的判决。这一部分判令,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基本报酬权的保护,即在任何情况下,俱乐部不能因经营困难或解散而免除支付已提供劳动报酬的责任。周云作为球员,其核心权益——工资——得到了司法机关的明确认可。
155万元奖金诉求被驳回,合同约定与举证成关键
相比工资部分的胜诉,周云所主张的155万元奖金则未获法院支持。根据判决书显示,法院认为该笔奖金涉及“出场费”“赢球奖”等浮动激励,其发放条件与球队成绩、球员出场时间等具体考核指标挂钩。周云在诉讼中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,证明其完全满足了合同约定的奖金支付条件,也无法证明俱乐部已就奖金数额、发放方式等细节达成明确书面协议。此外,法院指出,奖金不属于固定劳动报酬,其性质更接近奖励性给付,因此对举证责任的要求更高。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,法院最终驳回了这一诉求。这一结果也警示广大球员,在签订合同时,对浮动性绩效奖金应尽量明确书面条款和发放标准,以防日后产生争议。
事件背后:职业足球合同中的公平与风险

周云案的判决,折射出中国职业足球领域合同纠纷的两面性。一方面,工资作为基本劳动报酬,法律会给予最直接的保障,哪怕俱乐部已经解散,劳动者仍有追溯渠道。但另一方面,奖金、签字费等浮动收入,往往因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和粗放的合同文本,成为纠纷高发区。本案中,法院严格依据合同约定和证据规则进行裁量,既保护了球员的底线利益,也维护了俱乐部的契约自由。对于球员而言,需要更谨慎地审视合同中的奖励条款;对于俱乐部来说,规范的财务管理和透明的考核体系同样不可或缺。无论结果如何,该案都为职业足球劳资双方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启示。



